单位应当指定1名以上工作责任心强且具备一定计算机操作能力的职工,作为住房公积金专办员,指定的专办员可以进行更换,办理流程见正文。
1.如需变更专办员,须通过原专办员解除关联与新增专办员注册登记业务进行办理。
2.专办员解除关联业务可由注销的专办员本人或者其他专办员办理。
3.专办员解绑本人的,可通过广东政务服务网在线办理;
专办员解绑他人的,可通过广东政务服务预约至银行网点办理。
4.专办员解除与灵活缴存单位的关联时,申请表填写的单位账户应为该单位的一级账户。
1申请:申请人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选择“专办员登录”,填报相关申请信息后提交。
2受理:系统当场自动受理。
3审核:系统当场自动审核。
4审批:符合办理条件的,系统当场审批通过。不符合办理条件的,审批当场审批不通过。
5办结:审批通过后业务当场办结。(一个工作日内)
6送达:系统当场自动出业务受理回执,申请人自行打印。